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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家庭教育体系如何建设?专家如是说
发布时间: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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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六条提出: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

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给出的一项重要具体举措,也可以说是整个《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具有落实性的、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代表着国家意志和各级政府的下一步行动规划。

这个各级政府都要推动建设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应如何推动、如何加强?中国教育报发表专家文章,光明网等央媒转载,如是说:

 
【文章节选】要建设高质量家庭教育体系,重点是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五育并举”和“三全育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优化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动家庭教育供给侧改革。家庭、学校、政府、社会要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合力,其中,家庭教育的职责定位是培育良好家风和做好示范引导,承担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责任。家庭教育需要社会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妇联等作为牵头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统筹协调资源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服务。
 

 
建设高质量家庭教育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用系统观对其价值追求、体系功能和基本要素等进行整体性分析,对家庭教育系统及其各要素进行有序组合、合理分配,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多层次、多形态和多类型的家庭教育服务。
 
家庭、学校、政府、社会是构成家庭教育系统的多元主体,也是建设高质量家庭教育体系的基本要素。其中,家庭是开展家庭教育的场合,家长应当切实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学校是促进家庭教育的场所,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应当切实发挥主阵地作用,密切家校合作,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政府是主导家庭教育的部门,政府应当切实为家庭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有效监督各主体履行职责;社会是参与家庭教育的重要力量,应当汇集各方社会资源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高质量家庭教育体系是开放的,应破除壁垒,充分发挥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四个基本要素的职能作用,相互整合、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形成协同育人的社会氛围和有效机制。
 
建设高质量家庭教育体系应当从以下方面着力,其中涉及经费、人才、管理和创新等多个因素,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家庭教育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需要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针对当前在家庭教育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主管部门不确定、职责边界不清晰、部门间联动不足等问题,通过家庭教育立法,尽快明确家庭教育的主管部门并赋予其相应的权力、配置相应的资源,确保在专业指导、组织动员、行政执行、监管约束等方面的协调一致。将家庭教育纳入国家教育整体规划、纳入教育行政基本职能、纳入对政府和学校的考核指标体系,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提供资源和制度保障。政府应加大投入,为家庭教育提供充足的条件保障。首先是制定家庭教育经费保障和管理制度,将家庭教育专项经费纳入政府教育经费预算,为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提供财政性拨款;探索建立国家和地方家庭教育经费列支制度,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对家庭教育的经费投入额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按项目、分比例承担,并鼓励社会投入,多渠道筹措经费。其次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在有条件的师范类高校和继续教育、研究机构中开设家庭教育专业课程;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师遴选和培养制度,设置家庭教育从业标准,对家庭教育指导师实行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和选拔等准入制度、入职诚信查询和从业限制制度;做好职前培训、继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解决好职称评聘和薪酬待遇等问题;对教学行政部门人员、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妇联等相关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人员等进行系统培训,不断提升家庭教育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是坚持教育公平和弱势补偿原则。针对留守、流动、贫困、残疾、事实无人抚养等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国家应强化分类指导和支持,建立关爱救助机制,有计划地组织优质家庭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较多的问题,应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对于流动儿童,应确保其在父母务工所在地(流入地)的公办学校入学,保障父母教育权和儿童受教育权。(陕西师范大学杨乐著)
 

 

在专家的三条意见中,加强顶层设计属于政府主导行为,涉及立法、明确职责、政策支持等内容。现阶段《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然出台,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义务分配也做了明确,可以说顶层设计在有序、有效的推动过程中。
 

 
在提供资源和制度保障方面,作者强调政府应加大投入,制定家庭教育经费保障和管理制度,《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七条也强调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这是家庭教育机构参与家庭教育事业并取得自我发展的良机,家庭教育机构大有可为。
 
在专业人才的培养方面。作者认为需要“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师遴选和培养制度,设置家庭教育从业标准,对家庭教育指导师实行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和选拔等准入制度、入职诚信查询和从业限制制度;做好职前培训、继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解决好职称评聘和薪酬待遇等问题;对教学行政部门人员、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妇联等相关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人员等进行系统培训,不断提升家庭教育队伍专业化水平”。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在这方面做出了卓越的工作:作为以研究人生科学,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为己任的教育部业务主管学术机构,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培训部组织专家学者,系统研究新形式下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以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纲要,综合国内外家庭教育经验得失,最终形成了家庭教育指导师岗位能力培训课程。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主办的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合作,联合推出此家庭教育指导师岗位能力考培体系。
 

 
本体系证书加盖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和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双印,录入国培网人才数据库,全国联网可查,权威可信,可以作为从业凭证。是为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为家庭教育事业中的人才培养部分做出的贡献。
 
欢迎有志于从事家庭教育事业的朋友报考由中国人生科学与国培网联合颁发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岗位能力证书;欢迎教育机构与我们交流,合作共建。您可通过本公众号在线留言及下方联系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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